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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端公共许可证 (SSPL)

服务器端公共许可证

1.0 版,2018 年 10 月 16 日

版权所有 © 2018 MongoDB, Inc.
任何人都被允许复制和分发此许可证文档的逐字副本,但更改是不允许的。

条款和条件

0. 定义。

“本许可证”指的是服务器端公共许可证。

“版权”也指适用于其他类型作品(如半导体掩模)的类似版权的法律。

“程序”指的是根据本许可证授权的任何可版权作品。每个被许可人被称为“您”。“被许可人”和“接收者”可以是个人或组织。

要“修改”作品,意味着复制或改编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一种需要版权许可的方式,而不是制作精确的副本。由此产生的作品称为早期作品的“修改版本”或“基于”早期作品的作品。

“受保护作品”指的是未修改的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

要“传播”作品,意味着对作品做任何事,如果没有许可,将使您根据适用的版权法直接或间接地承担侵权责任,但将作品在计算机上执行或修改私人副本除外。传播包括复制、分发(有无修改)、向公众提供,以及在某些国家/地区的其他活动。

要“传送”作品,意味着任何类型的传播,使其他方能够制作或接收副本。通过计算机网络与用户的简单交互,不传输任何副本,不构成传送。

交互式用户界面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只要它包含一个方便且显眼的特征,该特征 (1) 显示适当的版权声明,以及 (2) 告诉用户该作品没有保证(除非提供保证),被许可人可以在本许可证下传送该作品,以及如何查看本许可证的副本。如果界面呈现用户命令或选项列表,例如菜单,则列表中的突出显示的项目满足此标准。

1. 源代码。

作品的“源代码”是指作品的首选形式,用于对其进行修改。“目标代码”指的是作品的任何非源代码形式。

“标准接口”指的是一个接口,它要么是公认标准机构定义的官方标准,要么是在为特定编程语言指定的接口的情况下,是该语言中工作的开发人员中广泛使用的接口。

可执行作品的“系统库”包括除整个作品之外的任何内容,该内容 (a) 包含在主要组件的正常打包形式中,但不是该主要组件的一部分,以及 (b) 仅用于使作品能够与该主要组件一起使用,或者实现标准接口,而该接口的实现以源代码形式向公众提供。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组件”是指可执行作品运行的特定操作系统(如果有)的主要基本组件(内核、窗口系统等),或用于生成作品的编译器,或用于运行作品的目标代码解释器。

以目标代码形式呈现的作品的“对应源代码”是指生成、安装和(对于可执行作品)运行目标代码以及修改作品所需的所有源代码,包括控制这些活动的脚本。但是,它不包括作品的系统库,也不包括在执行这些活动时未修改使用的通用工具或普遍可用的免费程序,但这些程序不是作品的一部分。例如,对应源代码包括与作品源文件关联的接口定义文件,以及作品专门设计为需要的共享库和动态链接子程序的源代码,例如通过这些子程序与作品其他部分之间密切的数据通信或控制流。

对应源代码不必包含用户可以从对应源代码的其他部分自动重新生成的内容。

以源代码形式呈现的作品的对应源代码是同一作品。

2. 基本权限。

在本许可证下授予的所有权利均在程序的版权期限内授予,并且在满足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是不可撤销的。本许可证明确确认您对运行未修改的程序的无限权限,但第 13 节除外。运行受保护作品的输出仅在输出(根据其内容)构成受保护作品的情况下才受本许可证的保护。本许可证承认您根据版权法享有的合理使用权或其他同等权利。

在第 13 节的约束下,您可以制作、运行和传播您不传送的受保护作品,无需任何条件,只要您的许可证仍然有效。您可以将受保护作品传送给其他人,以使他们仅为您进行修改,或为您提供运行这些作品的设施,前提是您在传送您不控制版权的所有材料时遵守本许可证的条款。因此,为您制作或运行受保护作品的人员必须专门代表您,在您的指导和控制下,根据禁止他们在与您建立关系之外制作您版权材料的任何副本的条款进行操作。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传送,仅在下面规定的条件下允许。不允许再许可;第 10 节使其变得不必要。

3. 保护用户从反规避法律中获得的合法权利。

任何受保护作品均不应被视为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执行 1996 年 12 月 20 日通过的世贸组织版权条约第 11 条规定的义务或类似禁止或限制规避此类措施的法律规定的有效技术措施的一部分。

当您传送受保护作品时,您放弃任何法律权力,禁止规避技术措施,只要这种规避是通过行使本许可证赋予的与受保护作品相关的权利来实现的,并且您声明没有意图限制作品的操作或修改作为手段,对作品用户执行您或第三方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合法权利。

4. 传送逐字副本。

您可以传送程序源代码的逐字副本,如您收到时一样,以任何介质,只要您在每个副本上显眼且适当的发布适当的版权声明;保留所有声明本许可证和根据第 7 节添加的任何非许可条款适用于代码的声明;保留所有关于不存在任何保证的声明;并向所有接收者提供本许可证的副本,以及程序。

您可以对您传送的每个副本收取任何价格或不收取任何价格,并且您可以以付费方式提供支持或保修保护。

5. 传送修改后的源代码版本。

您可以根据第 4 节的条款传送基于程序的作品或从程序中产生的修改,以源代码形式,只要您也满足所有这些条件

受保护作品与其他独立作品的汇编,这些作品本质上不是受保护作品的扩展,并且没有与受保护作品结合以形成更大的程序,在存储或分发介质的卷中或在存储或分发介质的卷上,被称为“聚合”,如果汇编及其产生的版权未使用来限制汇编用户的访问或合法权利,超出各个作品允许的范围。受保护作品包含在聚合中不会导致本许可证适用于聚合的其他部分。

6. 传送非源代码形式。

您可以根据第 4 节和第 5 节的条款传送受保护作品的目标代码形式,前提是您还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传送机器可读的对应源代码,通过以下方式之一

对象代码的可分离部分,其源代码被排除在对应源代码之外,作为系统库,无需包含在传送对象代码作品中。

“用户产品”是指:(1)“消费产品”,即通常用于个人、家庭或家庭目的的任何有形个人财产,或(2)任何为整合到住宅中而设计或出售的东西。在确定产品是否为消费产品时,疑难案例应有利于覆盖范围。对于特定用户接收的特定产品,“通常使用”是指该类产品的典型或常见用途,无论特定用户的身份或特定用户实际使用、预期使用或预期使用该产品的途径如何。产品是消费产品,无论该产品是否具有重大的商业、工业或非消费用途,除非此类用途代表该产品的唯一重要使用方式。

“用户产品的安装信息”是指安装和执行该用户产品中覆盖作品的修改版本所需的任何方法、程序、授权密钥或其他信息,这些信息来自其对应源代码的修改版本。该信息必须足以确保修改后的对象代码的持续运行不会仅仅因为进行了修改而被阻止或干扰。

如果您在本节中传送对象代码作品,并在用户产品中、与用户产品一起或专门为用户产品使用而传送,并且传送作为一项交易的一部分发生,在该交易中,用户产品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永久转让给接收方或期限固定(无论交易如何表述),根据本节传送的对应源代码必须附带安装信息。但如果既没有您也没有任何第三方保留在用户产品上安装修改后的对象代码的能力(例如,作品已安装在 ROM 中),则此要求不适用。

提供安装信息的必要性不包括继续为接收方修改或安装的作品,或为其修改或安装了该作品的用户产品提供支持服务、保修或更新的必要性。当修改本身实质性地、不利地影响网络的操作,或违反网络通信的规则和协议时,可能会拒绝访问网络。

根据本节传送的对应源代码和提供的安装信息必须采用公开记录的格式(并且具有公开可用的源代码形式的实现),并且无需任何特殊密码或密钥来解压缩、读取或复制。

7. 附加条款。

“附加权限”是指通过对本许可证的一项或多项条件进行例外而补充本许可证条款的条款。适用于整个程序的附加权限应视为包含在本许可证中,只要它们在适用法律下有效。如果附加权限仅适用于程序的一部分,则该部分可以在这些权限下单独使用,但整个程序仍然受本许可证管辖,而不考虑附加权限。

当您传送覆盖作品的副本时,您可以选择从该副本或其任何部分中删除任何附加权限。(附加权限可能被写成在您修改作品时在某些情况下要求它们自行删除。)您可以将附加权限放在您添加到覆盖作品中的材料上,对于这些材料,您拥有或可以授予适当的版权许可。

尽管本许可证的任何其他条款,对于您添加到覆盖作品中的材料,您可以在(由该材料的版权所有者授权的情况下)用以下条款补充本许可证的条款

所有其他非许可附加条款被视为第 10 条中定义的“进一步限制”。如果您收到的程序或其任何部分包含一条声明,表明它受本许可证以及进一步限制条款的约束,您可以删除该条款。如果许可证文件包含进一步限制,但允许根据本许可证重新许可或传送,您可以将受该许可证文件条款约束的材料添加到覆盖作品中,前提是该进一步限制不会在重新许可或传送后继续存在。

如果您根据本节将条款添加到覆盖作品中,您必须在相关的源文件中放置一个说明适用于这些文件的附加条款的声明,或一个说明在何处可以找到适用条款的通知。

附加条款,无论是许可的还是非许可的,都可以在单独的书面许可证中说明,也可以作为例外说明;以上要求无论哪种方式都适用。

8. 终止。

您不得传播或修改覆盖作品,除非本许可证明确规定。任何其他传播或修改覆盖作品的企图均属无效,并将自动终止您在本许可证下的权利(包括第 11 条第三段授予的任何专利许可)。

但是,如果您停止所有违反本许可证的行为,则您从特定版权所有者那里获得的许可将被恢复:(a)暂行,除非和直到版权所有者明确且最终终止您的许可,以及(b)永久,如果版权所有者在您停止违反行为后 60 天内未通过合理的方式向您发出违反行为的通知。

此外,如果您从特定版权所有者那里获得的许可将被永久恢复,如果版权所有者通过合理的方式向您发出违反行为的通知,这是您第一次收到来自该版权所有者关于违反本许可证(任何作品)的通知,并且您在收到通知后 30 天内纠正了违反行为。

根据本节终止您在本许可证下的权利不会终止已从您那里获得根据本许可证的副本或权利的各方的许可。如果您在本许可证下的权利已被终止,并且尚未永久恢复,则您无权根据第 10 条获得相同材料的新的许可。

9. 拥有副本不需要接受。

您无需接受本许可证即可接收或运行程序的副本。由于使用点对点传输接收副本而产生的覆盖作品的辅助传播同样不需要接受。但是,除了本许可证之外,没有任何其他许可授予您传播或修改任何覆盖作品的权限。如果您不接受本许可证,这些行为将侵犯版权。因此,通过修改或传播覆盖作品,您表示您接受本许可证这样做。

10. 下游接收方的自动许可。

每次您传送覆盖作品时,接收方会自动从原始许可人那里获得一个许可,以运行、修改和传播该作品,但须遵守本许可证。您没有责任执行第三方遵守本许可证的义务。

“实体交易”是指转让组织控制权、实质上转让一个组织的全部资产、将一个组织细分或合并组织的交易。如果覆盖作品的传播是由于实体交易而产生的,则参与该交易的每个收到作品副本的方也收到其前身在兴趣方面拥有或可以根据前段赋予的该作品的任何许可,加上从前身那里获得该作品的对应源代码的权利,如果前身拥有该源代码或可以通过合理的努力获得该源代码。

您不得对根据本许可证授予或确认的权利的行使施加任何进一步限制。例如,您不得对根据本许可证授予的权利的行使征收许可费、特许权使用费或其他费用,您不得提起诉讼(包括在诉讼中提出交叉诉讼或反诉),声称任何专利权利因制造、使用、销售、要约出售或进口程序或其任何部分而被侵犯。

11. 专利。

“贡献者”是指版权所有者,他们授权在本许可证下使用程序或程序基于的工作。因此获得许可的工作被称为贡献者的“贡献者版本”。

贡献者的“基本专利权利”是指贡献者拥有或控制的所有专利权利,无论这些权利已经获得还是以后获得,这些权利将因本许可证允许的制造、使用或销售其贡献者版本的某些方式而被侵犯,但不包括仅因进一步修改贡献者版本而被侵犯的权利。为了本定义的目的,“控制”包括以符合本许可证要求的方式授予专利再许可的权利。

每个贡献者授予您一项非独占的、全球性的、免版税的专利许可,根据贡献者的基本专利权利,制造、使用、销售、要约出售、进口以及以其他方式运行、修改和传播其贡献者版本的内容。

在以下三段中,“专利许可”是指任何明示协议或承诺,无论其名称如何,均不执行专利(例如,对实施专利的明示许可或不因专利侵权而起诉的契约)。“授予”某一方此类专利许可意味着就该方不执行针对该方的专利做出此类协议或承诺。

如果您传播受保护作品时,明知依赖于专利许可,而该作品的对应源代码无法通过公开可访问的网络服务器或其他易于访问的方式免费提供给任何人复制,并在本许可条款下使用,则您必须:(1)使对应源代码变得可获得,或(2)安排您自己失去该特定作品的专利许可利益,或(3)以符合本许可要求的方式,将专利许可扩展到下游接收者。“明知依赖”是指您实际上知道,如果不是因为专利许可,您在某国传播受保护作品,或者您的接收者在某国使用受保护作品,将会侵犯该国一个或多个可识别专利,并且您有理由相信这些专利是有效的。

如果您根据或与一次交易或安排有关,传播或通过获取传播而传播受保护作品,并向接收受保护作品的一些方授予专利许可,授权他们使用、传播、修改或传播受保护作品的特定副本,那么您授予的专利许可将自动扩展到所有接收受保护作品和基于它的作品的接收者。

如果专利许可不包含在其覆盖范围内的范围,禁止行使或以不行使本许可证明确授予的一种或多种权利为条件,则该专利许可为“歧视性”。如果您是与第三方进行软件分销业务的安排的一方,您不能传播受保护作品,根据该安排,您根据传播作品的活动程度向第三方付款,并且第三方向任何一方授予,会从您那里收到受保护作品,歧视性专利许可(a)与您传播的受保护作品的副本(或从这些副本制作的副本)有关,或(b)主要用于和与包含受保护作品的特定产品或汇编有关,除非您在 2007 年 3 月 28 日之前签订了该安排,或授予了该专利许可。

本许可证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解释为排除或限制任何默示许可或其他针对侵权的抗辩理由,这些抗辩理由可能根据适用的专利法在其他情况下对您可用。

12. 不放弃他人的自由。

如果您受到(无论是通过法院命令、协议或其他方式)与本许可证条款相矛盾的条件的约束,它们不会使您免除本许可证的条件。如果您无法使用、传播或传播受保护作品以同时满足您在本许可证项下的义务和任何其他相关义务,那么作为结果,您根本无法使用、传播或传播该作品。例如,如果您同意必须从您传播 Program 的人那里收取使用费以供进一步传播的条款,则满足这些条款和本许可证的唯一方法是完全停止传播 Program。

13. 以服务形式提供 Program。

如果您以服务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 Program 或其修改版本的功用,您必须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通过网络下载向所有人免费提供 Service Source Code。以服务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 Program 或其修改版本的功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第三方能够通过计算机网络远程与 Program 或其修改版本的功用进行交互,提供一项价值完全或主要来自 Program 或其修改版本的价值的服务,或提供一项为用户完成 Program 或其修改版本的最终目的的服务。

“Service Source Code”是指 Program 或其修改版本的对应源代码,以及您用于以服务的形式提供 Program 或其修改版本的所有程序的对应源代码,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软件、用户界面、应用程序编程接口、自动化软件、监控软件、备份软件、存储软件和托管软件,所有这些软件都可以让用户使用您提供的 Service Source Code 来运行服务的实例。

14. 本许可证的修订版本。

MongoDB, Inc. 可能会不时发布服务器端公共许可证的修订和/或新版本。这些新版本在精神上与当前版本类似,但细节可能有所不同,以解决新的问题或关注点。

每个版本都有一个区分的版本号。如果 Program 指定服务器端公共许可证的某个编号的版本“或任何更高版本”适用于它,您可以选择遵循该编号的版本或 MongoDB, Inc. 发布的任何更高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如果 Program 没有指定服务器端公共许可证的版本号,您可以选择 MongoDB, Inc. 曾经发布的任何版本。

如果 Program 指定代理可以决定将来可以使用哪些版本的服务器端公共许可证,那么代理公开声明接受某个版本将永久授权您为 Program 选择该版本。

更高版本的许可证可能会为您提供更多或不同的权限。但是,由于您选择遵循更高版本,不会给任何作者或版权持有者带来额外的义务。

15. 担保免责声明。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 Program 没有提供任何担保。除非书面另有说明,否则版权持有者和/或其他方提供 Program 是“按现状”提供,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无论是明示还是暗示,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默示担保。Program 的质量和性能的所有风险由您承担。如果 Program 被证明有缺陷,您将承担所有必要的维修、修理或纠正的费用。

16. 责任限制。

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或书面同意,否则任何版权持有者或根据上述许可修改和/或传播 Program 的任何其他方,无论出于任何原因,都不会对您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任何因使用或无法使用 Program 而产生的任何一般性、特殊性、附带性或间接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或数据变得不准确或您或第三方遭受的损失或 Program 无法与其他任何程序一起运行),即使该持有者或其他方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

17. 对第 15 和 16 条的解释。

如果上述担保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不能根据其条款在当地获得法律效力,审查法院应适用最接近于对与 Program 有关的所有民事责任的绝对放弃的当地法律,除非与 Program 的副本一起提供担保或承担责任作为费用回报。

条款和条件结束